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东文登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12-28 16:33  文章来源:商务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别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过程中陆续反映出一些问题。为便于各地执行,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利用人防工程免征城市房地产税问题

  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人防工程中的房屋进行经营活动的,可比照《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1986]财地税字008号)的有关规定,暂不征收房产税。

  二、关于出租柜台征收城市房地产税问题

  出租房屋以优先从租计征城市房地产税为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将房屋内的柜台出租给其他经营者等并收取租金的,应按租金计征城市房地产税。凡按租金计证的房产税税额超过按房产价值计征的,按租金收入计征城市房地产税;未超过的,按房产价值计征。

  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搭建临时铺面出租经营的,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该临时铺面不予确定产权,企业“固定资产”账上出不反映的,为支持商品房开发,对该出租经营用的临时铺面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建造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依旧保留的出租经营用的临时铺面,无论如何计账,是否确定产权,均应照章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三、关于外籍个人购置的房产免征城市房地产税问题

  外籍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购置的非营业用房产,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暂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四、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3月8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2005-12-28 16: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低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    2005-12-28 16:26
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2005-12-28 16:25
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分类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12-28 16:2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2005-12-28 1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005-12-28 16:2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05-12-28 16:21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    2005-12-28 16:2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    2005-12-28 16: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5-12-28 16: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